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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1章 达尔文·法德瑞·金斑火车


时间:黑门23年9月24日/地点:达隆米尔湖岸

        在湖边徘徊到了下午,我们还是没有想出渡湖的办法。贝斯特的一对翅膀都是摆设,那么脆弱的虫体组织显然承受不住数吨重的金甲虫。

        克罗米还是没有醒过来,她仍然安静地呆在贝斯特的外翅低下,这样行动起来也比较方便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们俩笨手笨脚的,也不会做饭,周围也没有可用的食材,我捡了几朵毒性不强的蘑菇,凑合吃掉,随后再用圣光之力驱毒。贝斯特宁死不吃那些红色花点儿的大蘑菇。他娇生惯养长大,还不能适应没有仆人侍奉的日子。我问他这些日子他都吃了些什么,他说带来的便当前几天刚刚吃完,已经好几日未进过食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咱们要去战斗,不填饱肚子怎么行?贝斯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奴贝斯特:“现在即将入冬,我本该冬眠的,不吃饭大概也不碍的。咕咕~~~~”从他巨大的身躯中发出的长啸表明他口不对心,现在快饿扁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哎~~~!”我长叹一口气,接着说:“如果这里没有被亡灵天灾毁掉,一定餐馆林立,到处都能找到食物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奴贝斯特:“哈德利先生,你身为一个不死亡灵,为何能把圣光之道修习的如此地步?我曾经遇到的那些天灾亡灵都没有理智可言,见人便杀并且极其残忍。你们外表差不多,但行事却有如此差异,真是叫人大跌眼镜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哎~~~!”想起我的经历,我又叹了口气:“说来话长啊!我并不是变成亡灵之后才修习圣光之道的,小时候我接触的第一个魔法就是真言术了。家里遭逢大变,天灾军团袭击了我的家乡,害的我家破人亡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奴贝斯特:“那你我岂不是理应同病相怜?我父母皆以化作不死冰虫。爸爸现在就算见到我,也会二话不说地把我杀了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的亲人都死了吧?我能问个问题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奴贝斯特:“当然,作为最后一批地穴领主,我把那些看得很开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就是这个,我想问你的就是你为何能在失去那么多至亲之后,坚持走到现在?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奴贝斯特:“因为信念!”他毫不犹豫,也没有任何通过思考的迹象,脱口而出,仿佛他早已准备好了答案,只是等待什么人问他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也有我的信念,但那并不足以让我忘记悲痛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奴贝斯特:“谁叫你忘记了!我会在穷尽生命之前,一直深深记住他们的样子。那股我从没感受过的痛苦记忆就是信念的养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的信念是什么?你为了什么而活?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奴贝斯特:“我要让安卡赫特—古代王国重振往日的辉煌,不再有奴役,不再受人欺凌。艾卓虫人千万年来从未被人征服过,却折在我和父亲这代人手里。我想爸爸如果但凡有一丝理智与感情,一定会悔青了肠子,希望擎着吸魂神剑的男人永远不要进入诺森德的冻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巫妖王阿尔萨斯和他的【霜之哀伤】。。。”我喃喃地说:“那个人也是杀我全家的罪魁祸首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奴贝斯特:“那你的信念又是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还没等我开口,只见贝斯特身体突然一怔,举起左前爪放在嘴前,轻轻发出了一声:“嘘!”

        周围瞬间安静下来,伴随着一阵由远及近的摇铃声,还有一个尖尖的嗓音,似乎在呼唤着什么。又过了几秒,我勉强可以听清那个声音在说些什么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地精产品!震撼人心!代售弗洛尔的香草冰激凌!复仇者特质防腐剂!保真!另外还有领先同行业一个世纪的科技日用品!快来买呀!”

        紧接着是摇铃和叫卖声之外的手推车的吱嘎声。

        阿奴贝斯特:“是他!我的那个地精朋友!就是他卖给我挖掘机的。”说完,他就要起身,我一把拉住了他的前肢,却被他巨大的身躯带了个趔趄。

        阿奴贝斯特:“嗯?怎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不觉得奇怪么?在这么危险的地方,竟然有手推车摊贩?况且他骗了你十万金币,早该去别的地方享清福了,怎么还在兜售其他东西?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奴贝斯特:“这。。。这我倒没有想过。。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摊贩在我们谈话时,突然跳起来在我耳边用力摇了摇铃铛。

        小贩:“先生们!你们好!”他拔了拔自己的身躯,但个头还是不到我的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。。。我去!你好地精!”

        小贩:“在这么严酷的冬季,为什么不吃个冰激凌体验更加刺激的感觉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冬天为什么吃冰激凌?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奴贝斯特:“我要十个!你要吗?哈德利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大哥,你等会儿行不!”我尽量压低了声音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阿奴贝斯特:“可是他说会很刺激的。。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很刺激肠胃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我再一回头时,小贩已将十个冰激凌包好了,然后单独又从推车里拿出一个,放在一个小竹篮里,递了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小贩:“那个竹篮是随餐奉送的,并且买十送一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奴贝斯特:“你人真好,一共多少钱?”

        小贩的嘴角微微上扬,但又极力压抑,露出一丝羞涩、扭捏之感:“十万金币。”他平静地说。

        贝斯特刚要掏钱,我已经揪住了地精的衣领,大声呵斥道:“别以为只有你贪婪成性!我也是很抠门的!”

        小贩皱起了眉头,他叹了口气,似乎甘心赴死一般,任凭我的拉扯把他举在半空:“是我要给你们十万金币,作为敲门砖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什么?”我不敢置信地轻轻把他放回原地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整理了一下橘黄色外套的丝质衣领,带着哭腔说道:“你。。。你没有听错,我要把诈骗虫子大哥的钱还给他,作为我加入组织的敲门砖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什么组织?我的组织?”

        摊贩:“是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奴贝斯特实在饿坏了,在我们交谈之际,他已将冰激凌和篮子全数扔进了嘴里,还抱怨冰激凌塞牙。

        摊贩;“说起原因嘛!从何说起呢?。。。几个月前你们大闹暴风城监狱的事还记得吧?那个黑暗的教会至今仍然没有几个人清楚他们是确实存在的,但他们收集的心脏就是给我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到底是怎么回事?我需要你原原本本地告诉我!”此时的我竟能听到他心中所想,我通过精神的窥探,已然知晓他所言不虚。我还在天选者的试用期,这些附加功能是我始料未及的,但我压抑住了兴奋与讶异,想听他把事情说清楚,因为我只能大致听到他当时脑中所想的事情,却无法探知其余的思想。

        摊贩:“好的,那我就说了。那是二十年前的一天,在热砂港城郊的一座破屋里,一位叫做法德瑞的地精母亲产下了一个地精宝宝,她含辛茹苦抚育他长大,并在过程中发现她的儿子是亘古不遇、极其罕见科学怪才。他八岁便从污水贸易集团附属大学毕业,并取得了生物学、物理学、化学三料硕士学位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嗯~~请讲重点,我们在赶时间。。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摊贩:“重点就在这后面,请听我把话说完。。。可能你已经猜到了,那个男孩就是我,达尔文·法德瑞·金斑火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奴贝斯特:“哇!好长的名字!”

        达尔文没有回答他的话,而是继续说道:“我从那时起就开始兜售我的科技产品,但没有资金的援助,我的研究开始遇到了瓶颈,甚至连买店面和实验室的钱都没有,每月只能付得起高昂的房屋租赁费和妈妈的医疗费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母亲生病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达尔文:“嗯~~就像很多上了年纪的人一样,她瘫痪在床,再也无法自己进食和排泄,我得像照顾婴儿一样去照顾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父亲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达尔文:“那家伙除了留下一个假名之外,没留给我任何东西。孤立无援的我只好去废品屯放点捡垃圾,回来做成小玩意低价卖给热砂港的地精或经过那里的旅行者们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有个隐藏信息他没讲出来,但我在他的意识层面清楚地听到了。热砂港城郊的房子按市价顶多一个金币就能租赁一个月,但房东那样奸诈的商人怎么可能不抓住机会榨干他呢。另外,他所出售的那些新奇又实用的东西如果不贱卖,就会滞销,那么达尔文也就无法继续承受房租和药费的重压了。可达尔文自己知道,那些东西的价值并非他标出的价格,大到零件攒就的飞机、坦克,小到全自动指甲刀、心脏起搏器,如果放进热砂集团的贸易大厅,全都会涨上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,但达尔文没有钱去疏通关系,他只能推着木质的小推车奔走于塔纳利斯的沙漠,有时还要冒着被巨魔和沙漠蜥蜴吃掉的危险。

        达尔文继续说着:“就在一年前的某一天,我回到家中,发现有些东西不见了,我的图纸,以及一部分发明被人偷走了。就在我焦急万分的时刻,我发现妈妈站在床上,身后一个陌生的地精勒住了她的脖子。那个男人以妈妈的生命要挟我替他卖命。可我迷茫了,我穷困到如此地步,竟然有人勒索我!?那个人说他叫莫古尔·达尔文,是风险投资公司的总裁,他很欣赏我的发明,尤其是尚在研究阶段的灵魂调制器。由于妈妈在他们手里,我只得唯命是从。莫古尔说可以帮我延续妈妈的寿命,我欣喜若狂,认他为义父,所以我不再用妈妈的名字当做全名,在法德瑞之前又加上了达尔文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好意思再次打断你一下,你亲爹留下的假名是金斑火车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达尔文有点不耐烦了,他的手势也渐多起来:“不要在意这些细节!是的,谁的真名会叫金斑火车呢?。。。我作为风险投资公司的科学家为他们打造了上好的科技装备,还把大部分时间用于灵魂调制器的开发,那是一种可以把将死之人的灵魂转移到健康身体上的发明,起码我是那样设计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不是很好么?有人欣赏你的发明,并维持你母亲的生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达尔文:“可她续命的唯一方法是吃人类的心脏!那些家伙!那个我叫了整整两年义父的大坏蛋莫古尔,他的手下不小心说漏了嘴,他们说最近活体心脏的供应商被一个潜入暴风城的亡灵所杀!正是知道了这一点,妈妈把我叫到床前,让我务必走上正路,不能再跟着大坏蛋混了。她叫我加入你的正义联盟。我。。。我说带妈妈一起走,她说好。。。随后。。。随后。。。她在我出门点燃猛火油制造骚乱的时候,。。。为了。。。为了不连累我,她。。。她。。。她。。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达尔文说不下去了,我拍拍他的肩膀,努力让他平静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达尔文尽力压制颤抖的双肩,猛地一怔,哭喊道:“她谋杀了自己!!她吞掉了一颗金戒指!!”说完,达尔文哇地一声哭了出来,歇斯底里、几近疯狂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既然如此,我相信你的话。但是你怎么找到我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达尔文显然不会这么容易让我转移掉注意力,但他在尽力配合:“我知道你是亡灵,但来到幽暗城的属地时我才知道,你是那些活死人口中的白骨医仙哈德利,几日前的安多哈尔大战时,我那时并不知道你也参战了,就在幽暗城里四处找你,但后来联盟部队突袭幽暗城,我从下水道的入口通过******逃了出来。可******不能操控方向,我就落到了东瘟疫之地。我怕你们嫌弃我,所以准备骗个过路人十万金币当做见面礼,谁知道刚才看到你们时,我才发现我诈骗的对象竟然是你的朋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看到我你就认出我了吗?你有这能耐?”

        达尔文:“你的通缉令已发到各黑暗势力手中,上面有你的画像和格杀勿论的字样!你的人头大约价值两千万金币!”

        嗯?出名了是好事还是坏事?两千万!!!我要不还是自杀好了,遗产继承人就写大胆吧!哈哈,我又秀逗了!哈哈!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(兔笔康涕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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